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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當上總經理之後,我的工作裡突然多了一項內容:招募人員。這一切來的又快又突然,過去我並沒有什麼招聘的經驗,於是我上網找了一些資料,但是比起給招募者看的資料,更多文章都是在教人如何求職面試,於是我把這些文章立場反過來作為我招聘的時候該注意的事項,幾年下來也累積了一點心得,在這裡稍微整理一下:

  1. 用人單位一定要先準備好職缺描述(Job description),有些用人單位要招聘人員,只是告訴HR: 我要一個業務,3-5年工作經驗,相關科系畢業,然後就結束了。可想而知,接下來的招募過程,一定像亂槍打鳥,浪費大家時間,用人單位怪HR提供的人選素質參差不齊,HR怪用人單位沒說清楚。JD(Job description),除了描述該職缺所涵蓋的職責範圍,也包括勝任該職缺所要具備的知識、技能,用人單位應該要先整理過一遍JD,才能理清思路,我現在到底要找什麼人進來?
  2. 如果JD整理好了,清楚自己要找什麼樣的人,面試前一定要好好的把面試者的履歷看過,在看的過程中,就可以先想好要問的問題,寫在履歷旁邊避免忘記,另外,約面試的時間,請”一定要準時”,我們都會認為求職者面試時間準時是天經地義,但招聘的這一方就不用嗎? 我自己就曾經遇過,原先約好面試時間,假也請好了,對方當天才通知我,面試官的時間不允許,要再跟我改時間,這種感受可以想而知,自然我也沒興趣跟該公司約”下一次”了。
  3. 面試時,除了請求職者自我介紹,我也會做一次自我介紹,讓對方知道,今天跟他面試的人是誰? 可能是他未來的主管,在公司擔任什麼職務。如果我是該職缺的直屬主管,我會把該招聘的職務內容再說明一遍,甚至於未來對於該職務的期許也一併說明,如果招募者有好好的整理過JD,自然能清楚做到這些說明。短短的面試中,很難深入了解來求職的人,但是我們可以反過來,提高職缺的透明度,讓求職者去評估,自己是不是真的適合這份工作。
  4. 面試的過程中,該問什麼問題來評價求職者,不是我這篇要討論的重點。這裡我反而要提醒的是”什麼不該問”,現在根據就業服務法第五條規定,雇主不得對求職者以種族、宗教、黨派、性別、性傾向、年齡、婚姻、容貌、星座、血型…予以歧視。當我們代表公司去做招募時,同時要注意相關的法律責任,不懂就趕緊去問HR (HR很重要吧),過去我遇過一些主管,很喜歡問面試者結婚沒? 有沒有男女朋友? 他的解釋是,如果30幾歲了還沒有女朋友,那他的社交一定有問題,這就是很標準的”歧視”,現在社群媒體發達,面試的過程很容易的就被分享到網路上,若是面試官不專業、侵犯隱私、歧視,都會造成日後公司在召募時的困難,甚至於觸法。
  5. 現在有越來越多公司,招募的時候會做reference check中文是「資歷查核」,但是這裡要注意,一定要獲得面試者的同意。如果求職者還在職,也並未答應招募的公司可以做reference check,,招募方就私下利用自己的管道去做背景調查,萬一讓求職者在找工作的事在原公司曝光,而且事後造成求職者的權益損失,求職者是可以對該招募公司提出求償的,不知道嗎? 趕緊去問HR (我就說HR很重要吧)。
  6. 面試的時候招募這一方對於薪資、福利、員工規定…等資料最好提前做充分的準備,基本的員工福利、員工規定盡量在第一輪就跟面試者做說明,這一塊最好是請HR協助能說得最清楚 (HR很重要,所以要講3遍),雖然不見得會在第一輪面試的時候就談到薪資這一塊,但是薪資範圍用人單位最好提前規劃,或跟決策者(中小企業很可能就是老闆才能決定)提前溝通過取得共識,避免到了第二輪面試之後,跟求職者談到薪資,發現超出預算太多,或是內部來來回回討論,浪費很多時間,也造成求職者的觀感不好。

招募者在招聘的時候代表公司的門面,必須要把專業度拿出來,相應的法律規定也要了解一下,事前工作做好,招聘事半功倍,公司也容易找到合適的人才,對於好的人才,你挑人家,人家也挑你,現在凡走過必留下痕跡,一場鬧劇般的面試,很可能被放在網路上快速分享,等於變相把人才拒於門外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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